大S律师突然发布声明
来源:扬子晚报
9月6日晚,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发布著名律师邓高静在微博发布严正声明,声明天门市某某信息技术教育中心提到近期部分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恶意捏造庭审内容、律师甚至以“极其低俗的发布侮辱方式持续对已故大S进行侮辱、诽谤”。声明同时提到,律师张兰还曾前往司法局,发布以“虚假的声明‘徐熙媛家人并未委托邓高静代理案件’”为由,进行投诉。律师
邓高静声明称,发布大S在世时曾委托她代理三起案件,声明而在大S不幸离世后,律师三起案件中的发布大S诉张兰、抖音名誉权侵权案转为由具俊晔、声明黄春梅委托继续进行,同时,近亲属决定不再继续大S刑事自诉张兰诽谤案,此外的天门市某某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大S诉汪小菲网络侵权案,邓高静未接受委托继续办理。
邓高静提到,由她继续代理的大S诉张兰、抖音名誉权侵权案一直在审理中,“因诉讼主体变更,可能还要再开庭。”她同时回击近期网络上对大S的侮辱类谣言信息,表示网络上关于大S出轨、2018年怀孕流产的孩子是具俊晔的,且有DNA、流产遗留物等物证及法医鉴定报告等,“均属捏造,庭审中根本不存在上述任何所谓‘证据’,该谣言系虚构庭审过程、诋毁逝者。”
邓高静还透露,2024年8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对张兰发出首份“全网禁言令”,裁定张兰不得在网络平台以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发布涉及大S的相关内容,开创司法先例。但张兰未遵守禁言令,目前,大S家人已委托邓高静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邓高静提到,在诉讼主体变更完成后,法院将处理强制执行事宜。

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部分网络用户,在微博、抖音等公开网络平台,通过恶意捏造本律师庭审内容、谎称本律师未接受委托、甚至使用极其低俗的侮辱方式,持续对已故的徐熙媛女士、本律师及本律师同事进行侮辱、诽谤。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事实,践踏法律底线,挑战公序良俗,不仅对生者造成严重困扰,更对逝者名誉构成极大侵害。同时,张兰女士本人亦前往司法局,以虚假的“徐熙媛家人并未委托邓高静代理案件”为由进行投诉,诋毁本律师声誉。
为以正视听,维护法律尊严与逝者安宁,本律师现依据真实的庭审过程、已生效的法院文书及公证委托事实,作出如下正式回应与澄清:
一、 本律师代理徐熙媛女士案件的事实澄清
(一)徐熙媛女士在世时的代理情况
徐熙媛女士在世时,本律师共代理其在北京的3起案件:
1。两起民事案件:徐熙媛诉张兰、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侵权纠纷案;徐熙媛诉汪小菲网络侵权纠纷案。
2。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徐熙媛刑事自诉张兰诽谤案。
(二)徐熙媛女士去世后的代理情况(针对网络谣言的澄清)
谣言: 邓高静律师仅接受委托办理刑事自诉案件的终结程序,未接受委托继续代理民事案件。
事实澄清:
1。关于徐熙媛诉张兰、抖音名誉权侵权案: 徐熙媛女士去世后,本律师于2025年4月正式接受其丈夫具俊晔先生、母亲黄春梅女士的委托,继续代理该案。相关委托手续均经公证认证,并已提交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此“继续代理”为不争事实。
2。关于刑事自诉案: 徐熙媛女士近亲属决定不再继续该案,确委托本律师代为办理案件终结程序,法院正在处理该案相关事宜,尚未出具终结文书。另需澄清:该刑事自诉案从未开过正式庭审,更未出具过判决,目前无任何生效法院文书。网传该刑事自诉案件“经过正式庭审并出具过判决”纯属捏造。
3。 关于徐熙媛诉汪小菲网络侵权案: 本律师未接受委托继续代理此案。
二、 本人继续代理的“诉张兰、抖音民事案件”真实情况
(一)案件当前进展
谣言: 该案未继续审理。
事实:该案从未中止过,一直在审理中。 因原告徐熙媛女士在诉讼中去世,为帮助徐熙媛女士恢复名誉,其母亲与丈夫均已申请参与该诉讼。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在依法处理诉讼主体变更事宜。虽然案件于2024年8月19日已进行过正式庭审,且法院于2025年1月就已在草拟判决,但因诉讼主体变更,待诉讼主体变更完成后,可能还要再开庭,法院才会出具裁判文书。前述事实有法院短信通知为证。请大家再耐心等待。
(二)案件庭审情况
谣言: 北京庭审中证实了关于徐熙媛女士出轨、2018年怀孕流产的孩子是具俊晔的,且有DNA、套套、血液、流产遗留物等物证及法医鉴定报告为证。
事实: 上述言论均属捏造,庭审中根本不存在上述任何所谓“证据”。 该谣言系虚构庭审过程诋毁逝者。
(三)关于已生效的法院文书——行为保全裁定(禁言令)的强制执行事宜委托。
媒体此前已报道过,该案目前已有一份生效法院文书——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的《行为保全裁定》(禁言令),裁定:张兰(ZHANG LAN)不得在网络平台上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发布涉及徐熙媛的交往经历、婚姻关系、离婚事宜、子女生活、健康状况、消费记录事宜的相关内容,直至本案裁判文书生效时止。
此裁定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出的首份“全网禁言令”,开创了司法先例。法院是在经过两次共计约14小时的庭审后,才对张兰作出该禁言令。
但张兰未遵守法院禁言令,经徐熙媛女士的家人委托,本律师已于2025年5月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告知已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将在诉讼主体变更完成后处理强制执行事宜。
三、 哀悼逝者与维权决心
我们对徐熙媛女士的不幸离世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她是一位守法、善良、勇敢的女性,她的名誉和尊严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
我们强烈谴责一切针对逝者徐熙媛女士及其代理律师的诽谤、侮辱行为。守护逝者名誉,即守护生者的尊严与社会的公序良俗。我们将不再沉默,对一切造谣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徐熙媛女士的名誉及其代理律师的合法权益。
四、 针对侵犯本律师权益的维权声明
对于部分网络用户针对本人的诽谤、侮辱行为,本律师将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司法局进行投诉,及时澄清事实等法律措施维权,绝不容忍。
特此声明!
邓高静 律师
二零二五年九月六日

来源 |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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